协议离婚指的是双方在离婚过程中自愿达成协议,通过律师审核、公证等程序确认离婚事宜的过程。在协议离婚中,双方可以对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赡养等方面进行协商和约定。
然而,一些协议可能会存在某些约定无效的情况。下面就让我们来看一下哪些约定在协议离婚中是无效的。
1.涉及子女抚养、教育的约定无效。
协议离婚中,因为涉及到子女的权益,所以一些关于子女抚养、教育的约定需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比如,如果协议约定的子女抚养权归一方,但是另一方具有丧失监护资格、父母亲属代位抚养权或者对子女抚养存在重大失职的情况下,协议约定就会被认为是无效的。
2.涉及赡养费用的约定无效。
协议离婚中,如果协议约定的赡养费用远远低于实际需求的金额,那么协议约定就会被认为是无效的。因此,在协议离婚中,关于赡养费用的约定需要参照当地的赡养标准,做到合理公正。
3.不合法的财产转移约定无效。
协议离婚中,如果协议中存在一些不合法的财产转移约定,比如转移不动产等,那么这些约定就是无效的。因为这样的约定是违法的,无法产生任何法律效果。
总之,在协议离婚中,约定的内容需要合法、公正、合理。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双方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而任何违法或者不合理的约定都是无效的,需要在离婚协议中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