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可以的。离婚协议是离婚双方在离婚过程中达成的协议,其中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探视等各种事项。离婚协议上也可以写明居住权的规定。
居住权是指离婚后,离婚双方都有权居住在共同产权房屋内。如果一方出走,那么居住权就属于另一方,他或她可以继续居住在这个房屋内。
离婚协议中的居住权规定,包括以下内容:
1.共同产权房屋的使用权:协议中规定离婚双方各占多少空间,共同使用哪些设施,如公共厨房、浴室等。
2.安排各自的居住区域:离婚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各自的居住区域,并规定不能越界使用他人的空间。
3.房屋的装修和维护:协议中可以规定谁负责房屋的维护和修缮,分摊维修费用的比例等。
4.居住权的终止:一方再婚、另一方搬离等情况下,居住权就会终止。协议中可以规定何时居住权正式终止,哪方可以继续使用房屋。
总之,在离婚协议上写居住权规定能够避免双方关于房屋的争执。 对于离婚双方来说,这样的规定也能够减少矛盾,更好地过渡到离婚后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