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的房屋是指由政府为了改善城市规划而对居民的房屋进行拆迁,并重新安置这些居民的住房。拆迁安置后的房屋属于政府所有,并分配给受影响的居民使用。所以,拆迁安置的房屋是不能自由买卖的。
首先,拆迁安置的房屋是政府出资购买修建的,若将其私自出售,就将公有物转化为私有物,涉嫌侵占国家和集体财产。其次,这些房屋的出售也不符合拆迁安置政策的初衷。政府拆迁的目的是为了改善市容、环境和居民生活条件,以及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而非为了让居民获利。
此外,若拆迁安置房屋自由买卖,也会带来一些负面影响。一方面,房屋交易将带来房屋成交价格的浮动,可能导致房屋价格的不稳定,极易引发市场的不良行为。另一方面,拆迁安置政策是为了均衡城市资源,调节社会矛盾而制定的,如果其中的房屋可以自由买卖,就会增加社会不公平和阶层分化的风险。
综上所述,拆迁安置的房屋是不能自由买卖的。政府应鼓励公共房屋供应,加强房屋保障体系的建设,确保市场决策准确,审慎、稳妥进行拆迁安置相关政策的执行,以尽量减少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