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过程中有关双方离婚财产及子女抚养等事宜的协议。在签订离婚协议书后,一般需要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书并提交协议书,等待法院审批确认。而在此期间,双方也需要将协议书告知家庭成员,包括公公母亲等等。
离婚协议书是属于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虽然协议书是由双方签署,但实际上是为了确保双方达成共识,因此需要进行签署确认。公公虽然并不是直接参与裁决,但在离婚案件中,协议和公正是保障法律条文的前提之一,因此离婚协议书涉及的所有事项都要在协议签署之前得到公正的认可。
当离婚协议书被提交到法院时,法官会对协议的完整性和可行性进行审查。如果存在任何合法的争议或分歧,法官可以要求双方进一步协商或进一步提供证据。假如离婚协议书被法院认可,那么在离婚过程中家庭成员之间的任何冲突都应该在协议中得到确认而决定。
在这个过程中,公公具有一定的权利和责任,需要尊重双方的决定并确保协议得到充分认可和共同遵守。同时,如果协议涉及到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方面的问题,公公也应该向双方提供合理且平衡的建议和指导,以确保协议的公正性和正义性。
总之,离婚协议书得到公公的认可并不是法律要求,但是在离婚过程中,协议书是法律实践的基础之一,需要得到公正的认可和支持。如果离婚协议书涉及到公公的利益和利害关系,那么公公应该积极参与和协商,以保证协议的平衡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