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用公款构成挪用公款罪是存在的,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加以区分和判断。
挪用公款罪是指在担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人、实际掌握资金、财物的人员,在合法的使用范围外,私自使用、挪作他用或者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而借用公款属于合法使用范围内的行为,但前提是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违反规定,将公款拿走用于个人消费或其他私用性目的,就构成了挪用公款罪。
如何判断借用公款是否属于挪用公款罪呢?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各级领导干部、国企、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工作人员,法律有特定的管理规定,有严格的制度规定是否可以借款,以及借款的范围、金额等,超出规定的借款,就属于挪用公款罪。
二、依据借款的性质和目的。如果借款是为了资助困难群众、救助灾民等公益事业,或者是为了紧急救急,且符合财务纪律和相关规定,那么就不构成挪用公款罪。但如果借款是以公款作为抵押,用于购车、旅游、投资等个人目的,就涉嫌挪用公款罪。
三、依据使用情况和具体情节。借用公款的使用情况和具体情节也是判断是否构成挪用公款罪的重要依据。如果借款后及时归还,并在合法范围内使用且符合财务纪律,没有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就属于合法行为,不构成挪用公款罪。如果借款后未按照要求归还或使用不当,就应当追究责任。
综上所述,借用公款不一定构成挪用公款罪,但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合法的使用范围内进行,并且使用情况和具体情节符合财务纪律和相关规定。对于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行为,应依法予以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