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退赃是一种犯罪行为,不是法定情节。挪用公款退赃是指以挪用公款的方式占据雇主的财物,然后将其归还。虽然被挪用的资金最终被归还了,但这并不代表挪用公款就合法了。
从法律意义上来说,挪用公款退赃是一种挪用公款罪。挪用公款罪是指贪污、挪用、侵占、隐匿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占有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特别严重的行为。虽然认罪认罚,主动归还赃款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惩罚,但并不代表挪用公款退赃就不构成犯罪。
此外,挪用公款退赃也不属于所谓的法定情节。法定情节是指在判决和量刑时,法官可以结合被告人犯罪时的情况和个人特征,适用较轻的刑罚或免于刑事责任的情况。法定情节是根据法律规定的一些具体情况,给被告人减轻刑罚的权利。因此,挪用公款退赃不属于法定情节范畴,对其并不会有任何量刑上的优惠。
总之,挪用公款退赃需要受到应有的刑罚惩处,它不属于法定情节。如果有类似情况的出现,个人应该在法律范围内进行还钱行为,同时接受法律的制裁和惩罚,从而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