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将公共财产或者集体财产侵占或者非法占有,或者将公共财产或者集体财产用于个人或者非法组织的活动,从而造成国家和社会财产的损失,严重损害社会公正和信任度。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挪用公款属于贪污罪的一种,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挪用公款的人员将受到行政、刑事法律的处罚。对于贪污犯罪行为,其刑罚通常包括以下几种:
1. 罚款:被判处罚款,支付一定金额的赔偿金以还原受害方的损失。罚款的金额与挪用公款的金额有关,一般是挪用金额的两倍以上。
2. 短期拘留:被判处短期拘留一般在6个月以下,但有时也可以根据挪用金额数的大小而加重惩罚。
3. 有期徒刑:有期徒刑是时间较短的监禁刑罚,判处时间通常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主要执行方式是在监狱劳动改造。
4. 终身监禁:这种刑罚仅存在于极端情况之下,即犯罪情节极其严重,挪用金额巨大等罪行。
5. 死刑:死刑是我国限制性措施之一,仅适用于特别重大、特别恶劣的挪用公款罪行,或者是因此造成了特别严重的后果,如造成国家经济、社会经济的灾难等。
总之,挪用公款罪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在法律上被视为犯罪行为。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对挪用公款的罪犯会依法予以惩罚。因此,任何人都必须要严格遵守法律、维护公共财产和集体利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