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并不是必须要公证的,但是公证确实可以为离婚协议的效力提供更多保障。具体来说,离婚协议是夫妻之间自主协商达成的协议,其效力依赖于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和信任。如果离婚协议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双方自愿签署,那么在司法程序中会被认可并产生法律效力。
而如果离婚协议公证,将会为离婚协议的效力增加更多保障。首先,公证可以证明离婚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签署时间等重要信息,既能避免协议的篡改,也能排除夫妻一方或双方在离婚过程中的过度诈骗。
其次,离婚协议公证具备法律证据力,可以被作为在司法程序中提交的凭证以证明双方离婚协议的内容和双方的声明。有时,一些具有争议性的事情可能会引起纠纷,那么公证的离婚协议可以针对纠纷的情况提供有效证据,以避免司法诉讼过程中浪费时间和金钱。
综上所述,虽然离婚协议并不是必须要公证的,但是公证确实可以为离婚协议的效力提供更多保障。如果夫妻之间存在争议,公证的离婚协议可以起到很好的辅助作用。而对于普通情况,如果夫妻之间达成的离婚协议无需含有疑点和纠纷,并有充足的法律效力,那么公证的过程也不是绝对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