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由离婚双方充分协商达成的,内容包括离婚后的财产分配、子女抚养、赡养老人等事项,对双方在离婚后的生活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因此,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是需要得到保障的,但是是否必须公证呢?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协议并不必须公证。离婚协议可以直接由离婚双方约定,签署即可生效。但是,为了更好地保障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双方可以自愿选择委托公证机构进行公证。经过公证后的离婚协议,具有公证书的效力,其证明力更加有效。
公证是一种法律证明方式,由公证机构作为第三方介入,对协议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和协商结果予以证明。公证可以确保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维护协议双方的合法权利和利益,防止欺诈行为和纠纷的发生。
因此,建议离婚双方选择公证方式进行离婚协议的签署。在公证前,婚姻双方需要充分协商,确定具体的协议内容,并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在公证时,双方需要自行到场,公证机构将对协议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记录相关证明材料,以备出现争议时作为证据。公证的程序规定,也将保护协议双方的利益,确保协议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总之,离婚协议是否需要公证,取决于双方自己的决定。无论采取什么方式签署离婚协议,都需要在协商和签署前充分了解法律规定,并保证协议内容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