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离婚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赡养老人等方面达成的共识,双方自愿签署并遵守的协议书。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协议需要由夫妻双方签署,并且可以在公证处办理公证。
那么,离婚协议是否需要公证呢?公证的目的是证明当事人陈述的事实真实、有效,有法律效力,具有保障作用。因此,对于离婚协议,公证可以增强离婚协议的效力,提高其证据力,防止协议签订后一方反悔或违约。同时,公证处还会对离婚协议的内容进行审查,确保协议内容合法、公正、完整,有助于保护离婚双方的合法权益。
需要注意的是,公证并不是离婚协议必须的程序,只是一种可选的方式。如果离婚双方之间协商愉快,达成离婚协议并愿意严格遵守,那么不需要公证也是可以的。但如果存在一方想要变卦或者协议内容不公正等情况,公证可以起到相应的保障作用。
总之,离婚协议公证是一种非常有利的方式,能够提高离婚协议的效力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建议离婚双方尽量选择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