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议当事人
本协议当事人为离婚的双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二、协议内容
1. 甲方与乙方所共有的房屋贷款总额为XXXXX元,现已还款XXXXX元。
2. 根据离婚协议,甲方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因此对该房产的所有权转移所需支付的款项由甲方自行承担。
3. 乙方同意放弃该房屋的所有权,并同意向甲方转让其在该房屋购房款项中所支付的部分,即XXXXX元,作为甲方承担该房产所有权转移所必须支付的款项。
4. 甲方同意承担剩余的贷款总额XXXXX元,由甲方继续还款,直至该房屋按揭贷款全部还清。
5. 甲方与乙方应共同向银行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乙方在该房产的所有权上作出明确放弃并同意转让其在该房屋购房款项中所支付的部分XXXXX元给甲方。
6. 本协议生效后,若房屋按揭贷款已全部还清,则乙方依然有权取回其在该房屋购房款项中所支付的部分XXXXX元。
7.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内容不可撤销。
三、违约责任
1. 如甲方未按照协议的约定承担其应承担的房屋按揭还款责任,则该违约行为应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2. 如乙方未按照协议的约定放弃房屋所有权并转让其在该房屋购房款项中所支付的部分XXXXX元,则该违约行为应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四、其他约定
1. 本协议为甲方与乙方双方根据离婚情况自行协商达成的协议,双方应互相遵守。
2.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