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是一种刑事犯罪,属于我国刑法的范畴之一。在我国的刑法体系中,挪用公款罪属于国家的经济管理范畴,主管部门为司法部。不过,司法部并非直接负责对挪用公款罪进行调查和处理,而是由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负责。
公安机关是主要的调查机构,负责对涉嫌挪用公款的人员开展侦查,收集证据,并在案件材料充足的情况下,将犯罪嫌疑人移送审查起诉。同时,公安机关还会依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对挪用公款案件进行定性、取证、查封、扣押、冻结等操作。
检察机关则负责对挪用公款的案件进行起诉,由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在案件正式进入审判阶段之前,检察机关还可能会对案件进行进一步的审查和调查,以确保案件的证据充足,庭审过程公平公正。
总之,尽管挪用公款罪属于司法部的经济管理范畴,但其实际调查和处理工作则由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来完成。这两个机关在案件调查、材料收集、证据审查等方面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是保障挪用公款案件得以顺利处理的关键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