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是指在国家行政、司法、军队等公共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员,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将公共财物(包括公共资金、物资、设备等)挪作他用的行为。这种行为严重地侵犯了国家财产,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是一种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
在我国,挪用公款罪主要由司法部门进行管辖。具体来说,包括公安局、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部门。公安局主要负责侦办挪用公款罪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对案件进行审查起诉,而人民法院则是最终裁判机关,对挪用公款罪的犯罪分子进行审判。
此外,还有一些其他部门也会参与到挪用公款罪的处理中。比如,国家审计署、财政部门、监察部门等,他们可以协助司法部门提供相关的财务、审计等证据,协助侦办和审判挪用公款罪案件。
总之,由于挪用公款罪涉及到国家财产和公共利益,因此相关的处理权力主要归属于司法部门,同时其他相关的行政部门也会参与其中,形成一个协作的机制,共同保障国家财产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