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一种违法行为,它涉及到国家财产的安全和公共利益的保障问题。因此,挪用公款罪的管理部门是司法部门。
具体来说,挪用公款罪是刑法中规定的一种犯罪行为。我国刑法对挪用公款的定义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挪用公款、公物、公用车辆、公用物品、公文、密件,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损失,情节较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此,挪用公款罪的追究和判决需要根据刑法的规定进行。司法部门是负责监督和执行刑法的机构,也就是说挪用公款罪的管理部门是司法部门。
在实际操作中,司法部门还会与其他部门合作,如公安机关、检察院等,来全面调查和审判挪用公款案件。同时,一些部门也有防范和打击挪用公款的职责,如国家审计署、金融监管机构等,这些部门的工作也对挪用公款罪的管理和打击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总之,挪用公款罪是一种涉及到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罪行,其管理部门是司法部门。司法部门需要与其他相关部门协作,全面打击和预防挪用公款行为的发生,以保障国家财产的安全和公众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