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公职人员滥用、转移、克扣或私分国家的财产,以自己的私人利益为中心,违反法律法规或职务规定,严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挪用公款的行为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需要予以打击和处理。
根据我国有关《刑法》规定,挪用公款的犯罪标准是挪用数额较大,即挪用公款数额达到人民币30万元以上或者数额较大的情况下,应该进行立案处理。但是,这只适用于刑事处罚方面,对于民事处罚或纪律处分方面,需要遵循不同的标准。
实际上,对于不同部门、不同行业的公职人员,挪用公款的标准也各不相同。如对于政府职员来说,挪用公款的标准应该比企业职员更严格。在企业和机关内部则有各自的规定,如国有企业内部管理规定中,挪用公款数额超过公司规定的工资总额,就应该进行立案处理。
总之,挪用公款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危害公共利益,也会损害社会的法治和公平。对于挪用公款的行为,不论数额大小都应该受到严厉的处理和惩罚,以维护公正、公平的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