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退赔是违法的行为。公款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或组织管理的经费资金,是公共的财产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法》第九条规定,公共财政资金必须按照法定程序收入国库,用于本级财政预算规定的支出项目和其他法律规定的用途,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挪用、截留、私分或者违规使用。因此,如果个人或单位挪用公款,就属于违法行为。
挪用公款退赔虽然是个人或单位犯罪后的一种自我救赎行为,但其本身也违反了法律规定,且退赔行为本身也存在一些问题。首先,挪用公款的行为一般是侵占性质的犯罪,而侵占是刑法规定的犯罪之一,一旦发现就要受到法律制裁。其次,挪用公款退赔可能会涉及到还款的问题,这些还款往往是给指定账户进行转账。虽然这样的做法一定程度上能够还款,但是由于涉及到了脱密带钩等技术手段,难免会给国家公共资金的保存带来隐患。再次,如果挪用公款的行为被发现后,进行退赔也可能会对案件的处理造成一定的干扰和影响。
综上所述,挪用公款退赔还是挪用公款的违法行径,并不能解除犯罪行为所带来的违法后果。因此,我们不仅应该自觉地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法》的规定,更应该在行使自己职责的过程中加强流程监管和预防措施,减少公款挪用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