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抚养权案子应该在当事人孩子所在的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由对方代理起诉;双方均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由他们的监护人代为起诉。”因此,如果孩子的双亲都具备起诉能力,则可以由任何一方起诉。如果双亲中有一方无法代理起诉,则另一方可以代为起诉。如果双亲双方均无起诉能力,则应由他们的监护人代为起诉,监护人可以是祖父母、亲戚或社会福利机构等。 如果当事人不同意在本地审理,还可以根据情况选择跨市、跨区等更高一级的法院起诉,但这需要经过法院的审批。无论在哪个地方起诉,都应按照当地的诉讼程序进行操作。在起诉过程中,应该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比如子女生活和成长的证明材料、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等相关资料,以便法庭作出公正的判决。需要注意的是,未婚抚养权案子是属于民事案件,因此不应该以犯罪行为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