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法律中,小叔是没有权利来争夺抚养权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抚养权的归属问题首先以子女的利益为出发点,其次是以具有抚养能力的父母为首选。因此,在父母双方都健在,且父亲有能力抚养子女的情况下,小叔是没有权利去争夺抚养权的。
此外,要想在法律上具有争夺抚养权的资格,通常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 作为监护人或法定代表人,负责照顾、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父母去世或失去监护资格;
2. 子女长期在别的亲属家庭中居住;
3. 为了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必须争夺抚养权。
因此,小叔只有在其兄弟姐妹去世或失去监护资格的情况下,才有可能成为争夺抚养权的一方。即使如此,他也需要证明自己有充分的能力来抚养子女,而不能简单地凭借血缘关系就获得抚养权。
总之,在中国法律中,抚养权的归属是以子女利益为出发点,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因此,无论是小叔还是其他亲属,只有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且有充分的能力时,才能够成为争夺抚养权的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