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在争夺抚养权上是否有权利,实际上是根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来决定的。在中国法律中,对于亲子关系及抚养问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其相关法规中有明确规定。其中,孩子的抚养权由父母共同行使,如果父母离异,一般情况下抚养权归属于孩子的一方父母,另一方父母享有探视权。
如果父母双方都无法行使抚养权或者不适宜行使,那么抚养权就可能被转至其他近亲属或者特定监护机构。而在这种情况下,婆婆作为孩子的祖母,可以申请监护,但是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
第一,监护人应该有能力和资格行使监护权,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良好的品德,能够为被监护人的身心健康和利益负责。
第二,被监护人的利益应该得到保障,包括经济保障和生活保障,并且监护人必须承担照顾孩子的一系列责任。
第三,监护人应该尊重被监护人的意愿和利益,按照法律规定,行使监护权应该最大限度地保护被监护人的人格尊严和自主权。
因此,如果婆婆想要争夺孙子/孙女的抚养权,必须首先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而且需要通过法律程序进行申请和审批。婆婆需要证明自己符合作为孩子监护人的条件和要求,同时还需要证明父母无法行使抚养权或者不适宜行使,才有可能被法律批准成为孩子的监护人。
总之,婆婆在争夺抚养权的问题上并没有绝对的权利,在法律上必须满足条件,通过法律程序进行申请和审批。在实际操作中,还需要充分考虑到孩子的利益和意愿,尊重孩子的人格尊严和自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