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协议离婚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离婚协议书:夫妻双方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需要注明离婚的时间、原因、子女抚养及财产处理等相关条款。
2、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等证明文件。证明离婚双方的具体姓名、性别、年龄、户籍等重要信息。需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3、结婚证:为了证明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需要提供结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4、子女抚养协议:如夫妻有未成年子女,需协商签订子女抚养协议。协议内容包括子女的监护权、抚养费用、探视等。需要注明子女的具体信息和离婚后对子女的抚养义务。
5、共同财产处理协议:如果夫妻有共同财产需要协商处理,需签订共同财产处理协议。协议内容包括共同房产、存款、车辆等财产的分割方式。
6、离婚登记申请表:填写夫妻双方的个人信息,离婚事由和离婚后的财产、子女等情况。需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为民政协议离婚所需要的主要材料和文件,离婚双方需要准备齐全,并在民政部门领取离婚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