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一种犯罪行为,本质上属于贪污行为的一种。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将本单位公款挪作他用、私分、挥霍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占公款的行为。因此,对于挪用公款罪的定罪和量刑,就要根据犯罪的具体情况来判断是否属于故意犯罪行为。
在刑法中,故意犯罪行为是指具有犯罪故意或者犯罪企图的行为,而非故意犯罪行为则是指不具有犯罪故意或者犯罪企图的行为。在挪用公款罪的定罪和量刑中,若证明犯罪嫌疑人并非故意挪用公款,那么依据刑法中的相关规定,其应该是非故意犯罪行为,从而可能会面临较轻的处罚。
在非故意挪用公款罪中,法院需要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的收入和支出情况、是否有犯罪主观故意、是否存在恶意犯罪行为等因素,综合判断是否属于故意犯罪行为。如果根据以上因素的综合分析,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存在故意犯罪行为,那么就可以判定为非故意犯罪行为。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挪用公款罪是否属于故意或非故意犯罪行为,行为人都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旦被定罪,将会面临不同程度的刑罚,如罚款、有期徒刑等,甚至会对其确定政治生涯产生严重影响。因此,任何人都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规定,防止出现挪用公款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