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是指公职人员在职务上管理、使用的公共财物,挪作私用,非法占有或者故意毁损的行为。对于挪用公款罪的定罪量刑,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根据挪用金额的大小来进行判断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挪用公款数额较大的,应当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挪用金额在三万元以上但不满十万元的,需要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挪用金额在十万元以上但不满二百万元的,应当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挪用金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应当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以上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同时,在实际判决中,也会考虑到犯罪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犯罪动机等因素对量刑进行适当的折减或增加。例如,如果犯罪嫌疑人已经主动退赃,认罪态度好,有悔过之心,法庭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适当的减轻处罚。
总之,挪用公款罪的定罪量刑是非常严格的,严格按照金额进行判断,并且考虑到犯罪的社会危害和犯罪人的态度等因素,所以在职务上履行职责的公职人员一定要严格按照规定管理、使用公共财物,绝不能违法占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