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公职人员或者其他有管理公共财产的人员,挪用或者私自占用公共财产,侵占国家和人民财产的行为。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因此,定罪和量刑是必须的。
对于挪用公款的定罪量刑,首先要看案情的具体情况,包括涉案金额、实施时间、危害程度等因素。一般情况下,挪用公款的金额较大,包括数百万元以上的,往往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
根据《刑法》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直接或者通过编造虚假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段,骗取、侵吞、挪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团体、军队、学校、科研单位等单位的财物,数额较大的,应当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非法占有数额较大的,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刑事责任。
在判决中,对于挪用公款数额多少进行综合考虑,一般情况下,在数十万元以下的金额可以判处缓刑或者轻刑。而对于数百万元以上的挪用公款,会被判处很高的刑期,甚至是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同时,挪用公款也有可能导致赔偿的问题。被挪用公款的单位可以提出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因此,犯罪者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还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总之,挪用公款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仅劣迹昭彰,而且会给国家和人民带来很大的损失。为了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需要依法追究责任人的刑事和民事责任,判处严厉的刑罚,并且追回挪用的公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