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集体经济组织和城乡居民、法人等单位或者个人在管理、使用公共财产、公款等方面违反规定获取私利或者侵吞、盗用、挪用公共财产、公款、公积金等行为。
根据中国刑法,挪用公款罪是刑法中确立的经济犯罪之一,是指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挪用公共资金或者其他财物罪。挪用公款罪主要是对担任职务的公职人员、国企或各类事业单位人员侵吞或挪用公款或其它公共财产情形而制定的罪名。
按照中国法律规定,挪用公款金额在1000元及以下的,属于轻微刑事犯罪,属于轻罪。而挪用公款金额在1000元到5000元的,则属于普通刑事犯罪,属于轻罪和重罪。挪用公款金额在5000元以上就属于重大刑事犯罪,罪名相对较重,通常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在处理挪用公款的刑事案件中,法院通常会依据挪用金额的大小来判断刑期和罚款金额的多少。被认定为挪用公款刑事犯罪的个人或企业,一旦被定罪,将面对严重的刑事处罚。罚金、监禁等处罚都可能成为他们未来的命运。不仅如此,这种不法行为还将贻害社会正常经济秩序,侵犯公民的财产利益,严重损害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形象和信誉,还会导致不良影响,给整个社会造成严重的损失。
因此,未来在处理挪用公款的刑事案件时,法律机关应该高度重视此类犯罪的严重性,对挪用公款过程中的所有人员进行细致的调查,并对罪犯严格打击,加强产权保护,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以保障社会的公平、公正和透明,维护全民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