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以贪污、受贿或其他非法手段,将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占为己有或用于非法目的。由于挪用公款涉及到个人的不法行为和涉及到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犯罪行为,因此其法律责任也颇为严重。
对于挪用公款还回去的情况,若个人在挪用公款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主动还回所挪用的公款,其所面临的法律责任便会相对较轻。但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国家法律的规定来综合考虑。
首先,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涉及贪污、受贿和挪用公款的犯罪行为,其量刑标准是比较严格的。一般情况下,挪用公款涉及巨额资金的数量,则可能会面临较为严重的刑事处罚。另外,如果挪用公款涉及到的领域具有重大的国家利益,那么其所面临的法律责任也会更为严峻。
但是对于那些主动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且采取了积极的补救措施的人而言,法律会在一定程度上予以考虑,并酌情减轻其刑事处罚。法律上一般会鼓励这类个人主动配合有关部门,交代自己的罪行并主动加以补救。如果挪用公款的金额并不是很大,而且还回来了,那么其所面临的法律责任则会相对较轻,最终的量刑标准会受到一些缓刑或减轻刑罚的考虑。
总体而言,对于挪用公款还回去的案例,我们需要综合各种因素进行考虑。在个人对其错误的认识和态度、对挪用公款的数量和涉及的领域、对挪用公款的影响程度等方面进行权衡。对于主动认识到自己错误的个人,有关部门会采取一些弥补措施,以减轻其刑事处罚。但是任何的行为都有其后果,为人处事,应该明确不要有涉及贪污、受贿和挪用公款的行为,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可逆转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