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刑法的判定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要判断是否存在挪用公款的行为。挪用公款是指国家机关或者其他单位、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工作人员,从事本单位的财务、财产管理职务中,侵吞、盗用、挪用、私分、挤占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占有公款的行为。
其次,要判断挪用公款的数额。根据有关规定,在挪用公款活动中,挪用公款数额较大的,属于刑事犯罪;挪用公款数额较小的,则属于行政违法行为。
第三,要考虑挪用公款的情节。如果挪用公款的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将导致极大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那么判决会更严厉。反之,情节较轻,则对被告人可能会进行轻判。
最后,需要评估被告人的主观故意。如果被告人在挪用公款行为中存在明显的主观恶意,即明知是挪用公款而故意行为,那么判决会更加严厉。反之,如果是疏于管理,责任不明确等原因导致挪用公款,那么对被告人的判决就会相对宽容。
总的来说,挪用公款行为涉及较多的因素,判定主要需要综合考虑挪用公款的行为、数额、情节以及被告人的主观故意,才能最终确定刑事责任的处罚幅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