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这一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的,与所挪用的金额无关。无论是2万还是2元,只要是挪用公款,都是一种违法行为。因此,退还所挪用的公款并不能改变其原本违法的本质,也不能完全免除违法的处罚责任。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挪用公款是指用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的财务、财产和资金等,被非法侵吞、转移或滥用。这种行为的性质是侵吞、盗窃或贪污,不仅会导致公款经费缺乏,损害国有资产的利益,而且还会对人们的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带来重大危害。
对于挪用公款的行为,相关法律规定是有明确处罚的。例如,我国《刑法》规定了挪用公款的情形属于贪污罪,若数额特别巨大,最高处罚可达死刑。即使挪用公款的金额较小,也会依据具体情况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而退还公款并不能直接免除处罚,只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处罚幅度。
因此,挪用公款2万已经构成了一种违法行为,退回使用公款并不能完全摆脱违法责任。作为一个公民,我们应该执行“自觉守法,奉献社会”的原则,遵守法律法规,不要尝试挪用公款,避免遭受不必要的法律惩罚。同时,对于挪用公款的行为,也应该加大惩罚力度,保护公款的安全和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