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内,不能自理的人通常是由其亲属或其他监护人照顾的。如果这些人没有能力或条件照顾患病或残疾者,他们可能会寻求其他支持或资源来帮助他们。
在某些情况下,抚养权可以被判给那些不能自理的人。例如,在离婚案件中,如果孩子的父母都不能照顾孩子,法院可能会将抚养权授予一个有能力和意愿照顾孩子的亲戚或监护人。
类似地,在一些疾病或残疾的情况下,当亲属或监护人无法胜任照顾时,政府或其他支持机构可能会提供资源和抚养权,或支付负责照顾的人的成本。此外,社区中的一些志愿者组织和非营利组织也可以提供相关资源和支持,以帮助不能自理的人。
总之,如果亲属或监护人不能提供必要的关怀和支持,不能自理的人可能会寻求其他支持和资源来帮助他们。在这种情况下,政府、机构和志愿者组织可以提供资源和支持,以帮助这些人得到他们所需要的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