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父母双方都有抚养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如果继父与母亲离婚后,有共同抚养的小孩,那么继父仍然有抚养小孩的权利。但是,在中国法律中,不存在“继父”,只有“继母”一说,因此在离婚后,继母与生母都有同等的抚养权利。
在中国法律中,抚养权是与生育权相独立的,继母在离婚后,仍然可以与父亲一起行使抚养权,抚养小孩并为其提供生活、教育等方面的帮助。当然,在实际情况中,如果生母在政治上或者经济上有强势的地位,容易对继母产生压力,导致继母难以行使和维护抚养权。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抚养权的归属是比较复杂的,包括小孩的意愿、父母双方的意思表示,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分析。如果小孩年龄较大,可以根据其意愿进行决策;同时,如果生母在生活、教育等方面无法满足小孩的需要,那么继母同样具备抚养权。
因此,离婚后继父并没有离开小孩的抚养权,继母依然具备与生母同样的抚养权力。抚养权的归属需要与生母合作协商,寻求妥善的解决方案,保证小孩的生活和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