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抚养权的撤诉是一个经常发生的情况。当父母之间的争端达成和解或其他形式的协议时,有时会导致一方父母撤回申请抚养权。那么,一旦申请人撤销了申请抚养权的申请,是否还有再次提起诉讼的权利呢?
事实上,在中国,撤销抚养权诉讼并不影响申请人将来再次提起诉讼的权利。这是因为,按照中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旦起诉,法院将会向双方父母发出传票,要求参加诉讼。如果申请人撤回申请,法院将不得不根据撤诉申请书的内容判断是否同意申请人的撤诉,但是法院并不会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决。
如果被告方同意撤销申请,法院将会通知双方父母,撤回诉讼。等于说,申请人的抚养权诉讼,只要没有被法院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就可以重新提交诉讼申请,直到得到最终的裁决。
总之,一旦撤销了抚养权的诉讼申请书,申请人依然可以重新申请,但这并不意味该申请人可以随时撤销或重新发起诉讼。所以,在进行抚养权诉讼之前,申请人应该权衡自己的利益和欲望,并考虑诉讼的必要性和后果,以免浪费时间和精力,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