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是指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将本应用于公共事务上的国家资金或其他财物转为个人使用、占为己有,导致国家财产损失的一种犯罪行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挪用公款罪是属于贪污罪中的一种,行为对社会和国家造成的危害性十分严重,因此会受到严厉的打击和制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挪用公款情节严重,数额较大的,最高可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以上、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同时,挪用公款罪的量刑标准还受到被害人的情况、伙同他人作案的情节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因此,如果被终审定罪,罚款是不可避免的。
在实际执行中,如果犯罪行为情节较轻,数额不是很大,受到的惩罚也可能不太严厉,但罚款也是必然的,主要观点还看对受害人和国家造成的损失量。因为挪用公款是一种侵害国家财产和社会资源的严重犯罪行为,无论何种情况下,赃款都应该被归还,并受到应有的法律惩罚。
总之,挪用公款罪是一种严重危害国家和人民财产安全的犯罪行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罪行为人在量刑标准中必须受到罚款的处罚,因为管制社会的法律禁止这类行为,如果不加惩处则会造成更大的损害,甚至导致更严重的社会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