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拆迁安置房并不是小产权房。小产权房是指未经国家批准而以非法方式建造的房屋。而国家拆迁安置房是由政府依法拆迁用于公共事业建设、城市更新及其他公共利益用途,并按照法定程序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造、统一配套、统一收购、统一分配、统一管理并交纳建筑、土地税费造的房子,是国家法律规定的合法住房。
国家拆迁安置房是由政府按照市场价收购拆迁房屋后,依照法定标准建筑,是政府为维护公共利益、为了拆迁补偿和安置房屋被征迁群众而提供的住房。国家拆迁安置房通常采用的是集体供地、国有土地和政府自持土地,不会存在小产权问题。
此外,国家拆迁安置房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市场上的小产权房存在本质的区别。小产权房的出现是由于特定历史背景下的土地制度问题和个别地区政府监管不力所导致的,因此会被认为存在安全风险和法律隐患。
总之,国家拆迁安置房与小产权房并不相同,是符合法律法规、政府依法规划建设的合法住房,是为了保障广大群众的基本住房权益而设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