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官大人:
我作为公诉人,在此向贵庭提起一项挪用公款的刑事起诉,被告人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因涉嫌挪用公款罪,现被我司起诉。
事实上,被告人XXX在担任某单位会计期间,将单位的公款挪用自己使用,涉案金额高达人民币XXXX元,数额巨大,严重侵犯国家、单位和公民的合法权益,其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团体、基金会等组织的工作人员,在职务上挪用本单位公款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分别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较大的,分别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依法,被告人XXX挪用单位公款,涉案数额巨大,应当追究其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被告人XXX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于公诉人向贵庭提起诉讼,望贵庭依法公正裁判,给予公道。结合被告人的行为,本人请求贵庭依法判决其被处以有期徒刑XXXX年,并作出没收被告人挪用的公款XXXX元的判决。
公诉人:XXXX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