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指在城市更新和市政工程中,因为拆迁需要对居民进行安置而建造的住房。这些房屋不是商品房,而是政府给予居民的一种特殊保障性住房。
首先,拆迁安置房在建造过程中由政府投资,政府通过收取拆迁费用、土地出让金等方式,为建筑拆迁安置房提供了充足的资金保障。这些房屋建设以居民安置为目的,而非为盈利而建。
其次,拆迁安置房属于保障性住房,其价格普遍较低,面积相对较小,而且只对符合条件的居民进行分配,政府有相关安排,确保公平公正。与商品房不同,拆迁安置房不追求高额利润和资本回报,而是注重城市居民的实际需求,对住房的价格进行严格的管控。
此外,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归居民所有,他们可以在此居住、出租或者交易。而商品房则是由开发商建设、销售,所有权归购房者所有。尽管拆迁安置房也可以被出售,但是政府有相应规定,限制了交易的行为和价格。
因此,拆迁安置房不属于商品房,而是一种保障性住房。政府出于社会保障的角度对城市居民进行安置,保障市民的基本生活权利,鼓励积极向上,自强不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