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到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离婚程序必须经过法定的司法程序,需要离婚夫妻双方到场申请。如果离婚双方未到场申请,离婚程序将无法正式启动。
在协议离婚的过程中,夫妻双方需要签署离婚协议书,并在公证处完成公证手续。此时,公证处的工作人员将要求离婚夫妻双方到场,并亲自确认离婚协议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只有双方都到场确认后,公证处方能够正式受理离婚申请,并在公证后颁发离婚证书。
有些夫妻在协议离婚时可能会认为只需要一方到场便可完成整个离婚程序。然而,事实并非如此。离婚程序在法定程序中是必须要经过夫妻双方到场的确认,单方协议并无法取代法律程序的权威性。如果夫妻双方有一方无法到场的情况,需要另行约定时间,并在公证处完成双方到场确认手续。
总的来说,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到场是法律规定的必要程序,并确保离婚程序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双方不应忽视法律程序规定,以免出现不必要的纷争和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