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指双方以书面形式达成离婚协议的程序。在实际操作中,对于协议离婚是否需要双方都到场,有不同的规定。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当事人双方协议离婚,应当到达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具体程序为:双方当事人要亲自到民政部门填写离婚协议书,民政部门会对协议书进行审核,如果协议书符合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就需要签名盖章,完成离婚登记的手续。
因此,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场签名盖章。双方当事人必须联系民政部门并共同出席,否则该协议不能视为有效协议。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双方因故不能亲自到民政部门办理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并且需要出具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
总之,协议离婚需要双方都到场的原因是确保离婚协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以及保障双方离婚后的权益。如果离婚协议缺乏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盖章,则无法成立,也就不能真正实现离婚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