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农村宅基地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中,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利用集体土地进城落户的农民家庭,在农村土地使用权方面拥有的住房用地。在国家对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界定方面的规定下,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使用权则归农民家庭所有。
在当前的土地政策下,按照国家的政策规定,海南农村宅基地是不可买卖的。海南省的宅基地目前实行的政策是“一户一用、限自建”,只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被转让,但是转让的条件和程序都有明确的规定。在国家土地管理法和政策的规定下,海南农村宅基地只能在一定条件下被转让,而且在转让时也是需要进行土地管理部门审批的。
此外,有些农村宅基地的法律权益并不完备,往往存在权利不明确、权利纠纷、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因此,在购买海南农村宅基地时,需要谨慎对待,一定要了解宅基地的具体情况,如果有必要,可以请律师协助处理。
总之,目前海南农村宅基地是不可买卖的,只能转让使用权。在购买宅基地时要谨慎,了解宅基地的法律情况和规定,以免引发不必要的纠纷,影响自身的权益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