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夫妻离婚时达成的协议内容的书面记录。一般来说,离婚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确认后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作为离婚案件审理的重要证据。但是,如果夫妻双方要使离婚协议书具有更强的法律效力,可以选择将其交于法院公证。
法院公证的主要作用是证实离婚协议书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在公证过程中,公证人会对协议书的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协议书的起草、签订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以及协议双方是否真实意愿签订该协议。如协议书内容合法有效,公证人会对协议书进行公证并加盖公章。公证后的离婚协议书具有更强的法律效力和证明力,可以有效地避免后期可能出现的法律纠纷。
此外,如果夫妻签署的离婚协议涉及到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赡养等相关问题,公证的离婚协议书可以有效地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有利于法庭对离婚事宜的快速审理和处理。
总之,离婚协议书是否交由法院公证,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协议书的内容较为简单,属于普通离婚协议,可以只进行书面协议。但是,如果协议内容比较复杂或涉及重大权益问题,建议夫妻双方进行法院公证以保障自己的利益和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