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达成离婚意愿后协商所得的书面协议,内容包括夫妻财产、子女抚养等方面的约定。其中,如果双方已经达成共识并签署了协议书,如果想要保障权益,可以考虑到法院公证。
法院公证是指司法机关根据执照法规,依法确认公民民事法律事实、证明公民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书写的行为,使其具有公证书证明力的行为。因此,对于夫妻离婚协议书,如果不公证,协议书就只是双方约定的书面文件,而没有法律效力。而通过法院公证,可以保障夫妻双方的权益,它具有以下三大优点:
一、公证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可以得到法律的保护
只有经过法院公证,离婚协议书才具有独立的法律效力,同时还能够依据公证法的规定,放心处理各种权利和义务的约定。通过公证协议有效地保护了夫妻的权益。
二、公证协议可以避免人情纷争
公证协议是由当地政府的公证机关对其进行审查,以提高协议书的公开性和透明度。由于公证机关的审查,这可以避免夫妻因为事情变动而改变心意,协议比不公证的更具有约束力,进而避免人情纷争。
三、公证服务更加安全可靠
夫妻离婚可能会涉及很多联名财产的分割和分配,此时如果不做公证,就可能会出现任何一方违反约定并保留公证证明的可能。而经过公证的协议,一旦一方违反协议,另一方可以依据公证来申请法律维权。
总之,夫妻离婚协议书如果要保障双方的权益,最好是经过法院公证。通过公证协议,可以避免人情纷争,保护夫妻的权益,同时也能够保证公证的安全和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