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双方达成协议后,书面表达的离婚意愿和约定内容。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书需要经过公正机关公证,其目的是保障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权威性。下面是关于离婚协议书如何公证的内容介绍。
一、公证机关的选择
公正机关指的是具有独立、中立、客观、公正、保密等职责的公证机关,可以采取两种方式进行公证,分别为公证处和公证员。
公证处是公证机关集中组织的机构,由一定数量的公证员组成,是公证机关的执行机构。公证员则是公证机关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认证、鉴定、证明等职权的公职人员。
二、公证的过程及需提供材料
公证员对离婚协议书的公证需要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并对双方权益进行公正、公平和保密。具体过程如下:
1、双方前往当地公证处或寻找公证员,并就离婚协议书的公证与公证员或公证处达成意向。
2、公证员规定公证时间和地点,并要求双方提交如下材料:离婚协议书、双方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离婚登记证书、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等相关证明文件。
3、公证员进行审核,并进行调查核实。
4、公证员确认公证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并签字盖章,双方则签名并取得公证书。
5、公证员发放由他签发的公证书,作为证明离婚事实的法律依据,该公证书具有法律效力。
总之,双方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和形式需要符合法律规定,否则公证员将不予公证,这也是公证的重要原则之一。在完成离婚协议书的公证后,可前往民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