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自愿约定离婚事宜的书面文件,在办理离婚手续时非常重要。很多夫妻在离婚时都会签署离婚协议书,并希望能够得到公证。那么,离婚协议书是否会被法院公证呢?
首先,需要了解的是公证的含义。公证是指由具有法律职能的公证机构对一定事实、行为等进行证明和记录,具有法律效力和公信力。在离婚协议书的情况下,公证主要是指将协议书的内容进行证明和记录,并签署公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机构必须是国家授权的公证机构,并具有法律效力。只有在符合法定条件、程序和形式的情况下,公证机构才有权进行公证。因此,如果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符合法律规定,公证机构就可以为其签署公证书。
在实际操作中,法院一般不会直接公证离婚协议书。但是,双方可以通过定期诉讼、起诉离婚、司法协商等途径,将协议书提交给法院进行审查和认可。如果法院认可该协议书符合法律规定,将会对其进行如实记录和证明,并出具公证书。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没有经过法院的认可和公证,离婚协议书本身仍然具有法律效力。只要双方真实、自愿地签署离婚协议书,就可以按照协议内容进行离婚手续。但是,为了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夫妻双方在签署离婚协议书时还是进行公证,并保留好公证书以备不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