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在中国已经有相当长的历史,这些房屋主要是政府为了进行城市规划、改善城市环境和提高市民居住条件而进行拆迁后,再向拆迁户提供的安置房。对于拆迁安置房的产权性质也一直是广受争议的话题,其中小产权房成为了一个较为敏感的问题。
小产权房指的是在征地拆迁中未经法定程序合法转让、未取得不动产证书但存在一定居住人员而形成的房屋。在我国,小产权房处于合法性的灰色地带,受到了政府的限制和监管。虽然目前暂未有政策规定拆迁安置房可以有小产权,但在实践中,由于拆迁安置房的调配和异地搬迁的限制,不少拆迁户在安置房内居住时间较长、领取房屋的程序不完全合法,因此产生了一些小产权房。
对于小产权房的存在,有人认为这是对拆迁户的补偿和安置,也有人认为这会损害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因此政府一直在通过相关政策和措施加强监管和治理小产权房。
总的来说,拆迁安置房并不存在小产权,而小产权房的存在是违法不良行为,政府应该通过法律手段将其予以取缔。而对于拆迁安置房的产权性质,政府应该进一步加强政策和法规制定,确保拆迁户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