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是指政府部门为了进行城市改造、城市化建设等的需要,对城市内原有的某个区域或某一建筑物进行征收,然后通过将征收得到的土地或者建筑物拆掉,来建造新的公共设施、商业用地或其他有建设需求的项目,并将被征收的居民安置到新的住房区域内,同时领取相应的补偿费用来保护其生活权益的过程。
拆迁安置和小产权房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小产权房指的是建造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因为闲置而秘密建造的住宅。这些房子通常没有相关部门的审批,没有获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问题突出的是,这类房子无法上市交易,不能取得不动产权证,存在权属不清的问题,且房产的使用周期较短,不能正式入住或居住一段时间后就面临安置问题。
与小产权房不同,拆迁安置是指在城市化建设过程中,进行征用土地,干净、合法地征收补偿房屋,然后将居民安置到新的住房区域内,同时支付补偿费用,保护居民的利益。因此,拆迁安置的房屋是在正规程序、清晰权属、公开交易的基础上建造的,居民可以获得房产的使用权和不动产权证,以确定合法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满足安置居民的长期居住和利益保护的需要。
总之,拆迁安置是指为城市化建设进行土地权属清晰化过程中产生的合法房屋征收拆除以及被征收居民的合法安置,具有法律、政策上的支持和保障。而小产权房是指由于地方行政管理体制问题,建在农村集体土地上没有政府部门批准的房屋,存在法律风险和居住风险,且与拆迁安置领域毫无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