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一种犯罪行为,属于贪污罪的一种。贪污罪是在职务上贪污国家、集体或个人财物的罪行。通过挪用公款,个人可以非法地占有公共财产,这种行为是严重违法的,会导致社会不稳定以及财政损失。
一般情况下,挪用公款后的退回并不能免于责任。虽然退回公款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罪责,但挪用公款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一定会受到惩罚。具体来说,这种罪行的处罚程度会受到挪用金额的多少、贪污者是否主动退还公款、是否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等因素的影响。
如果贪污者主动退回公款,同时情节较轻且没有造成重大损失,可以通过缓刑、行政拘留、罚款等方式进行惩处。但是,如果挪用金额较大或者情节特别严重,即使退回公款,也会受到较重的刑事责任。在这种情况下,退回公款虽然会有所减轻惩罚,但并不会全部豁免罪责。
总之,挪用公款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而且非常危险。即使退回公款也不会免去犯罪的责任,因此应当从一开始就注意公共财产的合法使用,避免触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