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挪用公款是一种违法行为,严重侵犯了国家和人民的财产利益。挪用公款的金额是衡量其违法行为程度和判刑标准的重要指标。通常情况下,出纳挪用公款金额在一定范围内都会被认定为刑事犯罪,并进行立案处理。那么,出纳挪用公款金额多少才能立案呢?
根据中国现行刑法的规定,挪用公款犯罪罪名包括挪用公款罪和侵占罪。其中,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时,挪用公款、公物或者其他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而侵占罪是指个人或单位占有另一人的财物的行为。
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挪用公款罪和侵占罪的数额标准不尽相同。挪用公款罪的数额,按照现行刑法的规定,其数额较大的标准是10万元以上,同时还要有“其他严重情节”。如果不存在其他严重情节,但数额已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则应当认定为“挪用公款罪”,并且要予以刑事打击追诉。
至于侵占罪的数额标准,则为值数10万元以上。凡是侵占公款、公物或者其他财物的而其值数达到10万元及以上的,则认定为“挪用公款罪”,要予以立案追究责任。
总之,出纳挪用公款金额为10万元以上时,就可以立案追究刑事责任。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评估和判断,是否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等细节问题也需要考虑。无论如何,出纳挪用公款都是违法行为,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和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