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涉及到房产是否能够卖出,其实需要考虑到多种情况,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首先,如果离婚协议已经明确了房产的归属,即由哪个当事人所有,那么该当事人就可以自由出售该房产。但需要注意,如果双方共同贷款购买房产,但离婚协议没有明确按照何种方式分摊债务,那么拖欠账款的当事人仍然要承担清偿责任。
其次,如果离婚协议中规定了双方共同持有房产的方式,例如分别占50%的份额,那么需要征得对方同意后才能决定是否卖房。另外,对于共同持有房产的夫妻双方,如果已经分居且不再共同居住,可以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向法院提出分割诉讼,最终把房产进行拍卖或者转让。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在离婚协议中,如果双方还有未到期的住房贷款,应该明确谁来承担贷款的偿还责任,以及卖房所需时间和资金分配的问题等。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中的房产是否能卖,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而定,卖房要一个人同意或者双方达成一致,并且需要注意清偿贷款、分割共有权益等问题。离婚前,夫妻双方应该明确双方对房产的权益和责任,并明确协定,以免产生不必要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