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婿在中国法律中并没有被赋予抚养权,抚养权通常是由父母亲或监护人行使的权利。所以女婿在离婚或者子女抚养的事项上通常没有影响力,不能作为抚养人来决定子女的抚养事宜。
然而,在一些情况下,女婿在家庭中也能发挥一定的作用,例如:
1.女婿可以作为监护人或者照顾者:如果子女的亲生父母离开或者去世,女婿可以作为监护人或者照顾者的身份照顾孩子,保护他们的福利和利益。
2.女婿可以帮助抚养子女:如果夫妻离婚,女婿可能会在经济和生活上帮助妻子照顾孩子,但是在子女抚养方面,他并没有像亲生父母一样的权力。
3.女婿可以与婆婆一起照顾孙子女:如果女儿或者儿子都去工作或者其他原因不能照顾孩子,女婿可以和婆婆一起来照顾孙子女,帮助他们成长。
综上所述,女婿对于子女抚养的决定权并不存在,但在其他方面仍然可以发挥重要的作用。无论是亲生父母、监护人还是其他人,都需要为孩子的福祉和利益来决定抚养权问题,女婿也不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