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丈母娘争夺女婿抚养权是一种家庭内部的矛盾,而是否违法需要依据当地相关法律来判断。
在中国法律中,婚姻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教育问题应当由父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作出判决。离婚后子女的抚养费用,由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负担。”
由此可见,子女的抚养问题应当由父母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可向法院寻求裁决,而其他亲属如丈母娘、姑姑等并无抚养权。因为丈母娘和女儿的丈夫没有血缘关系,不存在法律规定的监护人关系。
此外,我们需要清楚的是,法律规定夫妻及其父母、子女的关系是家庭关系,家庭成员之间应该相互尊重、协调、理解,不得侵犯对方的权利,更不应该利用权力去干涉对方的私人生活。
因此,丈母娘为争夺女婿的抚养权而使用过激手段,如长期跟踪、监视、侵扰私人生活等行为,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并且也是对人格尊严和私人生活的侵犯,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总之,家庭关系应该以和谐为基础,任何家庭成员都不应该以任何形式违法干涉别人的财产、自由和人身权利,否则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