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拆迁安置房可以过户,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程序。首先,拆迁安置房必须是通过北京市政府的征收拆迁程序获得的,而且已经拆迁安置户籍所在地的居民。其次,在拆迁安置房的规定使用年限内(通常为70年),可以进行产权过户。但是,要办理产权过户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拆迁安置房的产权证明必须符合《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并且在房产局登记过。
2.产权过户需要规范的合法交易,即双方需要签订买卖合同,并交纳相应的税费。
3.产权过户需要满足拆迁安置房所在区域的相关政策、法规。不同区域的规定不同,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操作。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拆迁安置房可以过户,但是不允许进行商业性质的交易,如出租、出售等行为。否则将会受到法律和政策的制约和处罚。
总之,如果符合拆迁安置房的规定和条件,产权过户是可以进行的。但是需要注意遵守相关政策和法规,规范合法交易,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