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离婚协议书当事人不认识字,可以通过以下步骤来完成协议书的撰写:
1. 寻求帮助:可以向律师、公证员或认识字的亲友寻求帮助,解读协议书的内容,并帮助在协议书上签署姓名和指纹,以表明自己的认可和同意。
2. 使用图示说明:在协议书上加上图示说明,如手印、指纹、符号等,以表示同意和认可协议书的内容,这些图示说明在公证员的见证下同样有效。
3. 口头承认:可以让协议书的另一方、公证员或律师口头向当事人叙述协议书的重要内容,再请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署同意。
4. 使用手语:对于聋哑人士或不认识字又无法寻求外界帮助的人,可以使用手语,用手势表示自己的意图、同意等等,然后在协议书上签署姓名和指纹。
无论采用哪种方法,都需要在公证员的见证下完成签署,以确保协议书的有效性和合法性。